各位校友:
为做好2019及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后续申请工作,现需确认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情况。
一、报送材料
1.学生个人提交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附件1)纸质版原件1份,需特别注意“现在工作是第几年”处,2019届毕业生填写“叁”,2020届毕业生填写“贰”。
2.学生提交《2019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2)电子版,由学院汇总。
3. 学生提交《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附件3)电子版,由学院汇总。
二、报送时间:2021年5月25日17:00前
三、注意事项
1.2019届毕业生如现已离开原岗位,不符合基层就业申请条件,则不能发放本次代偿金。
2.需要一并统计2020年提交申请的学生在职在岗情况。如学生现已离开岗位,或不在后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名单中,则不符合基层就业申请条件,不能发放代偿金。
联系人:郭子悦
联系电话:66786026
邮箱:gzy@ouc.edu.cn。
附件:
附件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纸质版).doc
附件2:2019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电子版).xls
附件3: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电子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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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