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
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学生(含本科和研究生),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
二、贷款期数
贷款期数不超过学制的剩余年限数(如2020级本科学生贷款期数不超过4期)。
在校期间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按期数每年发放。如有特殊情况,第二年开始可以申请停贷。
三、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为学费与住宿费的总额。其中,本科学生根据不同专业预估年均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四、贷款流程
(一)学生本人网上申请及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10月27日前):
登陆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学工在线”,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模块,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填写说明》(附件1)完成网上申请,并及时关注学院审批情况。
如果审批被打回,请及时点击“申请”项进入申请表单查看打回原因,重新修改表单后提交。如果因逾期未对打回信息进行修改导致无法通过学院、学校审批的,将视为放弃贷款申请。
同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A4纸,手写,签名处按手印);
2.《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规范见附件3,数据如有涂改表格无效,“学校意见”处无需提前盖章,可在贷款申请材料提交后由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统一盖章);
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本人学生证(或智能卡)复印件;
5.附本人签名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如果卡号不清晰请单独誊写银行卡号。研究生需到中国银行办理借记卡并开通网银;
6.未满18周岁(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的学生须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同意贷款说明》(《父母同意贷款说明》须由父母签名按手印)。
(二)学院初审(10月27日—10月30日):
学院参照《学院审批国家助学贷款新贷指南及注意事项》(附件4)进行网上审批,请申请人提交材料前对照附件4做好自审自查。
联系人:董立超 张璐
联系电话:66786026
邮 箱:donglichao@ouc.edu.cn
附件:
附件2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doc
学生工作处
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