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申报与奖金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郭子悦发布时间:2020-08-24浏览次数:344


关于2020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申报与奖金发放的通知


2020届毕业生:

关于2020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申报与奖金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奖励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评选要求


根据《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现就奖励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毕业生的评选要求做以下说明:

1、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20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①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②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③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说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考人社部〔2006〕61号文

④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2.具体要求:

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已经在20208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3.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报,学院将按照各项规定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学校将在此统计基础上遴选和表彰。


二.申报材料

1.填写2020年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附件二),同时附上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正面照片本人校友卡号正面照片打包发送(身份证照片命名为“名字+专业+身份证”,校友卡照片命名为“名字+专业+ 校友卡”)。

2. 获得表彰毕业生请注意,本人的校友卡不要注销,学校预计在9月底通过该卡发放奖金。

3.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9月1日前17:00反馈,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请务必确认信息填写准确,信息有误将无法申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gzy@ouc.edu.cn.


联系人:郭子悦,联系电话:0532-66786026


附件二:2020年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xlsx

参考文件1: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pdf

参考文件2:人社部〔2006〕61号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