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海大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立超发布时间:2020-04-07浏览次数:601

各本科班级:

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海大助学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评审应严格按照《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69号)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资助范围

2020春季学期已完成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截止43学工在线调整完毕后,学院困难生库共有115人,其中特殊困难39人,困难42人,一般困难34人。

三、资助标准

本学期助学金继续按照特殊困难2000/人、困难1750/人、一般困难1500/人的标准发放。

四、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学校按照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档次分配助学金名额,其中国家助学金一等的名额覆盖学院特殊困难学生人数,国家助学金二等覆盖学院困难学生人数,海大助学金三等覆盖学院一般困难学生人数。即特殊困难学生均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困难学生均申请国家助学金二等,一般困难学生均申请海大助学金三等。

五、申请流程

受疫情影响学生暂未返校,故本次助学金申请免去签字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在线核实、保证学工在线系统上的银行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491700之前向学院提交相应档次助学金的申请。请各班确保每位困难同学均提交学工在线申请并确保档次对应准确。

六、注意事项

按照资助全覆盖的原则,学院国家助学金、海大助学金人数之和等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且档次对应,故请务必遵循名额分配原则,避免出现错误。


联系人:董立超

电话:66782461 

邮箱:donglichao@ouc.edu.cn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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